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建设黄河文化旅游带
本报讯10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黄河保护法提出,加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建设黄河文化旅游带。
黄河保护法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生态保护与修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污染防治、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11章,共122条。
其中,黄河保护法在“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专章明确,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实施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规划,加强统筹协调,推动黄河文化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黄河文化和治河历史研究,推动黄河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组织指导黄河文化资源调查和认定,对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籍文献等重要文化遗产进行记录、建档,建立黄河文化资源基础数据库,推动黄河文化资源整合利用和公共数据开放共享。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文化和旅游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提供优质公共文化服务,丰富城乡居民精神文化生活。
黄河保护法规定,要加强黄河流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古河道、古堤防、古灌溉工程等水文化遗产以及农耕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的保护;加强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黄河流域具有革命纪念意义的文物和遗迹保护,建设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传承弘扬黄河红色文化;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统筹利用文化遗产地以及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教育基地、水工程等资源,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系统展示黄河文化。
黄河保护法要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统筹黄河文化、流域水景观和水工程等资源,建设黄河文化旅游带。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推动本行政区域旅游业发展,展示和弘扬黄河文化。同时,黄河保护法强调,黄河流域旅游活动应当符合黄河防洪和河道、湖泊管理要求,避免破坏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
此外,黄河保护法明确,国家鼓励开展黄河题材文艺作品创作;加强黄河文化宣传,促进黄河文化国际传播,鼓励、支持举办黄河文化交流、合作等活动,提高黄河文化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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